黎族陶器是用粘土作為原料、以露天低溫(800℃-1200℃)燒制、以手工泥條盤筑法制成器物,主要用于黎族的日常生活,其中有陶釜、陶罐、陶甑、陶碗、陶盆以及大型的蒸酒器等。傳承至今,實在是一個奇跡,堪稱原始制陶的“活化石”。
黎族陶器的歷史
黎族陶器存在于史前的制陶史上,考古學家曾在三亞、陵水一帶發現了帶有拍印幾何印紋的陶器,其歷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距今大約有一萬年歷史,文獻中也不乏相關記載,在東漢以后的史書中已開始記載黎族的祖先(俚人)在海南的活動情況,而且當時制陶術就早已傳至海南島,宋朝的《諸蕃志》卷下曾記黎族"以土為釜,瓠匏為器",清代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亦記黎人:"緦綆績木皮木布,陶土為釜。"
據海南文物部門統計,海南現已查明的古窯址有19處,其中有7處陶窯,1處陶瓷窯,11處瓷窯,它們分布在澄邁、陵水、定安、瓊海、萬寧、儋州、三亞、東方、樂東、白沙等10個市縣。傳承了久遠歷史的黎族制陶術,至今仍保留著露天燒陶的傳統。
黎族陶器的特點
黎族陶器造型古樸、色彩單純、孔隙度低、結構致密、光滑堅實。除了黎族自家使用外,如果作為紀念品,普通游客未必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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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黎族,制陶是婦女的“專利”,制陶術也只能傳給女性,黎族有著“女制陶男莫近”的習俗。這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民俗吧,恰似古時的“男耕女織”,它充分考慮到男女雙方的特性。
由于社會的進步與經濟的發展,瓷器、玻璃器、金屬器、塑料器等替代陶器進入日常生活,黎族制陶逐漸萎縮,尤其是"文革"期間,幾乎全部停產。現在懂得制陶的黎族藝人寥寥無幾,制陶技藝瀕臨消亡。
為了更好的保護制陶這一瀕臨失傳的古老技藝,海南文化部門制定了一個“長期計劃”,從2005年成立保護小組開始用5-20時間財政支持對黎族手工藝制陶技藝進行系統的全面的保護。
2006年6月2日,國務院批準文化部確定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正式向社會公布,海南省昌江黎族手工藝制陶技藝被正式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