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記者到海口市騎樓小吃街看到,入口廣場設置了兩塊牌子,上面寫著:嚴禁外帶食品,謝絕外帶食品,面訴不雅。下面還附有投訴電話。記者撥打該投訴電話后,接電話的人表示,這是公司管理規定,并讓記者聯系小吃街游客中心。
“作為一個公共場所,一個小吃街,不讓外帶其他吃的,這是霸王條款。”近日,來自廣東的游客朱先生向本報反映稱,他們聽說海口市騎樓小吃街是有名的吃美食的地方,但因為在小吃街旁邊買了兩杯奶茶,保安不讓帶進去,不僅沒吃美食,還特別掃興。
這樣的遭遇讓游客朱先生備感遺憾,同時對海口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海口市民徐先生稱,他也有過同樣的遭遇。12月4日下午2點多鐘,他和朋友在海口市解放西路逛街,買了一套衣服,然后在外面買了2杯奶茶,準備到海口市騎樓小吃街吃東西,結果被一名保安阻止,對方指著他們手上的奶茶說,“里面不允許帶這些東西進去。”無奈之下,徐先生和朋友只好選擇離開。
徐先生表示:“騎樓小吃街是海口的一張名片,這樣的‘霸王條款’有損旅游形象,希望給個合理的說法,并進行整頓,消除這種‘霸王條款’,同時公開道歉。”
騎樓小吃街游客中心工作人員表示,顧客外帶食品進來,不消費占用座位的話,里面的顧客沒有座位,而小吃街的管理是需要人力和物力成本,這些都需要承擔;對于游客和市民質疑該規定是“霸王條款”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將向公司領導反映后再給予答復。
據了解,2014年11月1日起,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指出餐飲業禁止設立“霸王條款”,也就是禁止設立最低消費、不可自帶酒水、開瓶費、茶位費等的規定,對于“海口騎樓小吃街嚴禁外帶食品是霸王條款嗎?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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